余秋雨前妻 余秋雨前妻李红

前言

一个人出名了,其浑身所有特点都会被放大。而当身上的所有特点被放大的时候,其人也就经不起仔细观摩了。

当今许多流量明星爆出来的丑闻一茬接一茬,基本上他们都是先被斥责,而后再被忘记。不过,在众人的心中,文人的所谓的“丑事”就被记得清楚了许多。

文学作品本就与人的思想挂钩,因而读者对作者的要求也就会高很多。不说徐志摩的花心,以及郭沫若屡次抛弃妻子的行为,单鲁迅没有和朱安离婚,就成了许多人诋毁他的理由。

不过,近代史尚且还有浓厚的封建残余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包办婚姻要承担很大一部分错误。但发生在新中国以后的文人丑闻,就很难让人为其寻一个正当的理由了,比如我们熟悉的作家余秋雨。

作家余秋雨

近代社会是近代青年们文化喷涌的时期,即使饱受诟病的郭沫若、徐志摩等人,在近代文化史上也占据着一席之地,但新中国成立以后,忙着建设的国家,要想再出一个如同民国时期的文人,实在是太难。

因此,1992年余秋雨发表的《文化苦旅》,直接让整个文学界的脉搏跳动都明显了起来。

余光中口中,余秋雨的散文能与朱自清、钱钟书并列,在金庸的口中,他又能与鲁迅平起平坐。名声大噪的余秋雨,就此跻身于文学界的顶流人物,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领军人物。

然而,在余秋雨《文化苦旅》这一书出版之前,却藏着一段负心汉般的过往,正如他前妻李红所说,余秋雨是文学才子,但在感情上却是十足的“伪君子”。

余秋雨与李红

挣脱包办婚姻的枷锁之后,爱情的开端应该是最美好的模样。余秋雨与李红的初次相识,似乎也是如此。

1974年,经过下放、到农场干活等事情之后,余秋雨已经在上海戏剧学院文学社问稳住了自己的职业生涯,并参与编写与鲁迅相关的教材。

也正是这一年,二十四岁的李红想要报考上海戏剧学院。在此前,她就以业余演员的身份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的剧组当中,因着本身对戏剧的爱好,又加上有一定经验,因此李红对此信心满满。

结果,李红成功打败了对手,却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被上海戏剧学院拒之门外。李红报考戏剧学院的愿望失败了,却因此遇上了当时负责招生的余秋雨。

余秋雨看着面前这个年轻、漂亮而又有活力的少女,只一眼便沉沦。

时年二十八岁的余秋雨,利用自己儒雅的文人气息以及优秀的文笔,成功通过写信的方式追到了李红。

但是,余秋雨在李红父母眼中,不过是一个穷小子,因此李红便于余秋雨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恋爱长跑。

1979年,余秋雨同李红结婚,结婚那年,他们的新房是租的,睡觉用的床是房东的,但即使如此,李红仍无怨无悔。

夫妻患难,惨遭背叛

艰苦的日子里,没钱让二人的夫妻生活显得更加惨淡。曾经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红, 开始为了家计而操劳。租的房子厨房太小,她便带着饭盒回到娘家,在父母家吃完饭之后就将饭菜带回来给余秋雨。

余秋雨为了家庭的生活能够好过一点,晚上回家只能不停地读书撰稿,家里的一切杂物都包揽在了李红身上。

当李红将家里收拾得妥帖的时候,余秋雨也逐渐有了名气。1983年他的《戏剧理论史稿》出版,1984年该作品获奖;1985年,余秋雨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文科正教授,第二年便升任为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。

工作上的成功,使得家庭也逐渐看到希望,1984年,两人诞下爱情的结晶,似乎一切都在好转。

但没多久,余秋雨就因为编写的文章出问题而辞职,之后不久又被查出肝癌。善于留在家中写作的余秋雨,自然没有其他自食其力的本事。

而李红当时不过是纺织厂的一个女红,根本无法维持艰难的家庭生活。思索之下,李红选择了去深圳厂里打工,将每月赚的 钱寄给余秋雨。

然而,操劳的李红并未因为长久的陪伴而让余秋雨更为爱他,反而因为离开余秋雨让他有了更为放肆的理由。

1992年,回到家中的李红在书桌上翻到了一封余秋雨写给马兰的情书,浓烈的情感,如同余秋雨当初追自己一般。

十四年的付出,李红并不想就分开,因此还打算用女儿作为留住余秋雨的手段。但当李红看到那封信的时候,余秋雨就选择了毫不回头。

几个月后,李红与余秋雨离婚。而之后,余秋雨得到了不仅是另一个漂亮且有名气的黄梅戏演员马兰,还有发表的《文化苦旅》给自己带来的另一次飞升。

余秋雨与马兰

1986年,当余秋雨还在上海戏剧学院工作的时候,马兰恰好调到省级的黄梅戏剧院,其工作上与余秋雨多有联系。

也正是那年,朋友送给了马兰一本余秋雨所写的《艺术创造工程》,就这样,余秋雨的名字闯入了马兰的视野,并因为工作关系,对余秋雨那样的文人逐渐倾心。

而马兰当时才24岁,正值青春美貌的时刻,她浑身散发的朝气蓬勃的力量以及戏剧演员的独特气质,使得余秋雨也颇为欣赏。

更何况,与李红相比,马兰实在是太过优秀。她是潜力无穷的黄梅戏演员,同时也是唐僧母亲的扮演者,更是在与余秋雨相识之后成为国家一级演员,而后又凭着《严凤英》一剧获得飞天奖的最佳女主角。

这样璀璨而又耀眼的女子,早已夺去了余秋雨的所有目光。

于是,李红去深圳打工的日子,成了余秋雨最快乐的时光。他约马兰去看剧,给马兰写情书,两人交往日益密切,直到最后余秋雨彻底将李红抛诸脑后。

1992年,余秋雨与李红离婚;离婚同年,他与马兰结婚,并以《文化苦旅》所赢得的名声作陪。

然而,那个支撑着余秋雨写出《文化苦旅》的人,就这样悄然离场。

尾声

离开余秋雨之后,李红重新回到深圳,为了生活下去,体验着人生百态。最终在李红的不懈努力之下,她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,并让自己在深圳为自己和女儿买了一个家。

苦难的婚姻让李红看清了一个男人的本性,也让这个瘦弱的女子,凭着自己的能力开辟出新的天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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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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